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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99年度各類考試相關規定-99.02.03
日期
2010/2/3 下午 12:00:00
時間
地點
內容

高階疾病分類師(原疾病分類師)

資格: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參加考試:

一、   本會個人會員

二、   領有疾病分類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三、   具疾病分類編碼年資5年以上,且目前仍從事疾病分類編碼工作者。

考試時間及地點:

991024(星期日)下午;中區

疾病分類師(原疾病分類技術人員)

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考試: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醫護管理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非醫護管理相關科系畢業,而從事病歷管理或疾病分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三、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非醫護管理相關科系畢業,參加本學會辦理之各項疾病分類研習課程,並於報考截止前一年內教育積分達30點以上者

考試時間及地點:

99725(星期日);分北、中、南三區

(備註:1年內研討會教育積分累計日期起訖計算為:985199531)

疾病分類員(新增)

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考試:

一、教育部認可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參加本學會辦理之各項疾病分類研習課程,並於報考截止前教育積分達30點以上者

考試時間及地點:

991024(星期日-上午);分北、中、南三區

病歷資訊管理師

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病歷管理師甄審考試: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並於考前1年內參加本會主辦之各類研討會或年會,累積教育積分達42點以上者。

二、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且持有有效之疾病分類師證書,並於考前1年內參加本會主辦之各類研討會或年會,累積教育積分達35點以上者。   

(備註:1年內研討會教育積分累計日期起訖計算為:988199731)

考試時間及地點:

99919上午(星期日);分北、中、南三區

以上相關規定以99年度各類考試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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