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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資訊管理的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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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倫理是指導個人與群體的道德行為準則,也是存在於人們心中的一套價值與標準。當人們面對兩難而又必須在「對」與「錯」之間做抉擇時,倫理原則是用以解決問題的主要依據,也是一般社會所能共同接受的行為模式。各專業都應訂定倫理規範,以提供予專業人員共同遵守,避免僅憑藉個人好惡與直覺處理事務。病歷資訊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保護病人隱私與維護病人機密資訊的安全。故有必要訂定病歷資訊管理人員的倫理規範。
1934年美國病歷資訊管理第一個倫理誓約被提出時,就將保護病人隱私與維護病人機密資訊放入該誓詞中。1957年正式通過病歷資訊管理的倫理規範,結合倫理的原則與專業價值,作為病歷管理的作業指引。另於1999年通過疾病分類編碼倫理規範,避免疾病分類人員利用編碼的技術,以取巧的方法獲得較多的保險給付。台灣病歷資訊管理學會亦於2007年訂定病歷資訊管理與疾病分類的倫理規範,以為全國此專業的工作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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